针对以上情况,畜牧和兽医部门应重视生猪品种改良工作。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对本乡镇公猪、母猪进行全面普查,建立种猪档案,提出科学配种方案和防止近亲配种的具体细则,同时向种猪饲养户提供历次交配记录;母猪养殖户要向前来购买子猪的农户提供非近亲繁殖的证明资料;乡镇兽医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生猪近亲繁殖的危害,指导养猪户避免近亲繁殖,不购买、不饲养近亲繁殖的生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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